男主角(遠野貴樹)同女主角(篠原明里)係小學年代相識,係班中公認既一對.升中後各自升學,由於跟隨家人搬屋,大家只能以書信保持絡.十三歲時男主角冒住風雪,放學搭火車前住女主角家附近既火車站見面.可惜天意弄人,原本三個多鐘既車程,被風雪既延誤,變成七個鐘,但女主角仲係車站等候(原定七點,但十一點十五分相會).一對小情人,溫馨咁係車站對住火爐,一齊食女主角準備既便當.男主角決定大過咗要用盡自己既力量去保護女主角.大家彼此相信會有機會,再一次一齊欣賞櫻花.(男女主角小學時代分別時最後經驗既情景)
長大後,最後女主角結婚既對象唔係男主角.女主角係準備為結婚搬家時,見到舊既信件時,至記起男主角呢個小時候既朋友.其實時代進步咗,手提電話既出現,應該可以拉近彼此既距離,但實際地理上既差距,令女角逐漸遺望男主角.
相反,男主角中學時有打短訊俾女角既習慣,但原來係一直都無發出,可能男主角一早就知道女角已將佢忘記.....男主角心目中只有女主角,雖然長大後有交往三年既女孩,但女孩既短訊話"即使我們通訊了1000千次,恐怕我們心裡的距離也只接近了一厘米".
童年既誓言,青春既約定,你我又記起同逹成幾多呢?
ps:花瓣落降地面既速度係"秒速五厘米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