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

HERO

九月尾有TIGER & BUNNY既電影版上映,只係得市區幾間戲院上,仲要係得兩日,我就番P同A/N所以無得睇.今日就睇錄底既J2 TV版大結局,總算係HAPPY ENDING,但其實都埋晒伏線有第二季度,但超能力衰退至一分鐘既WILD  TIGER變咗二線英雄就有點美中不足.其實故事內容豐富,初段講TIGER同BUNNY搭檔既摩合,中段講英雄們既工作及各別生活難處,後段交代BUNNY既復仇及幕後黑手.....

可以的話,我都想當劇中"英雄"職業,係城市裡保護市民,又以偶像形式擔當廣告代言人,總比純商業或專業共公服務來得自然.自由度較大,不需跟隨刻板既工序指引,各人以拯救市民表現為競爭基準,以人氣度黎增加廣告商支持及商品發展,當一個有血有肉既職業英雄(類似奬金獵人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