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

斷背山


呢齣戲,當年係城中熱話,同性戀不再叫gay或者係lesbian,只會叫"斷背".


人們往往被社會價值所束縛,兩名男主角真心相愛,但由於世俗社會既唔認同,唯有放棄一齊生活,各自找個異性伴侣,組織一個社會接受既家.結果,兩個家庭都係唔開心,一個離婚收場,一個冷感婚姻.當其一個男主角死去後,另一位男角才後悔當初放棄一齊生活.

有人話同性戀會令社會變成絶後,無下一代,但如果個個都信佛出家,咪又係一樣會絶後;個個都話供養一個小朋友要四百萬,唔夠錢就唔生,咪又係絶後.點解只係針對同性戀呢?凡事太極端,都會變成壞事. 如果唔傷害到其他人,自己既取向,是否都應該受到尊重呢?

我問台灣女生會唔會怕我會變心愛男人,人家好肯定咁話"無可能,因為你太鍾意女人".